22章 节用(下)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
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以为积委也;若苛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既■而后哭,满坎无封。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馀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差通,垄虽凡山陵。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
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于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解释

墨子说:“仁者为天下考虑,就像孝子为父母考虑一样。”孝子为父母考虑时会怎么做呢?如果父母贫穷,就会想办法让他们富裕;如果家中人少,就会想办法增加人口;如果家中混乱,就会想办法治理。即使在这个过程中,孝子可能会遇到力量不足、财力不够、智慧不够的情况,但他绝不会放弃努力,绝不会隐藏自己的智慧或留下利益不去争取,而是竭尽全力为父母做事。仁者为天下考虑,也是如此。如果天下贫穷,仁者就会想办法让天下富裕;如果人口稀少,仁者就会想办法增加人口;如果天下混乱,仁者就会想办法治理。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仁者可能会遇到力量不足、财力不够、智慧不够的情况,但他绝不会放弃努力,绝不会隐藏自己的智慧或留下利益不去争取,而是竭尽全力为天下做事。

然而,自从三代圣王去世后,天下失去了道义。后世的君子中,有人认为厚葬久丧是仁义的表现,是孝子应该做的事;也有人认为厚葬久丧并不是仁义,也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这两种人虽然都自称继承了尧、舜、禹、汤、文、武等圣王的道统,但他们的言论和行为却完全相反,导致后世的君子对他们的观点感到疑惑。如果我们对这两种观点感到疑惑,那么不妨试着用他们的主张来治理国家和百姓,看看厚葬久丧是否真的能够带来富裕、增加人口、平定混乱。如果厚葬久丧确实能够带来这些好处,那么它就是仁义的,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我们应当提倡;如果厚葬久丧并不能带来这些好处,那么它就不是仁义的,也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我们应当反对。仁者应当为天下兴利除害,如果国家百姓得不到治理,这是自古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今天下的士君子大多对厚葬久丧的是非利害感到疑惑。墨子说:“那么我们就来考察一下,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会有什么结果。”在王公大人中,丧葬时棺椁必须厚重,埋葬时必须丰厚,衣物被褥必须繁多,文绣必须华丽,坟墓必须巨大;而在普通百姓中,丧葬几乎会耗尽家财;诸侯的丧葬则会耗尽国库,金玉珠宝随葬,车马陪葬,还要建造大量的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等物品,埋葬时还要杀殉,天子杀殉的人数多达数百,将军、大夫杀殉的人数也有数十。

丧葬的礼仪又是怎样的呢?哭泣不止,声音哀伤,披麻戴孝,住在简陋的草庐中,睡在草席上,枕着土块;还要强迫自己不吃饭,穿薄衣,让自己变得憔悴、面色黧黑,耳目不聪,手足无力,无法做事。上士守丧时,必须扶着才能站起来,拄着拐杖才能行走,这样的状态要持续三年。如果王公大人按照这样的方式守丧,就无法处理政务;如果农夫按照这样的方式守丧,就无法耕种;如果工匠按照这样的方式守丧,就无法制作器具;如果妇女按照这样的方式守丧,就无法纺织。厚葬浪费了大量财物,久丧则让人们长时间无法从事生产。埋葬了已经形成的财富,又长时间禁止人们从事生产,这样的做法就像禁止耕种却想收获一样,根本无法带来富裕。

既然厚葬久丧无法带来富裕,那么它是否能够增加人口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君主去世要守丧三年,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妻子和长子去世也要守丧三年,其他亲属的丧期也有数月之久。这样的丧期会让人们变得憔悴、面色黧黑,耳目不聪,手足无力,无法做事。百姓在冬天无法抵御寒冷,夏天无法抵御酷暑,因此生病死亡的人数不计其数。这样的做法极大地损害了男女之间的交往,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人口,就像让人背负着剑却希望他长寿一样,根本不可能。

既然厚葬久丧无法增加人口,那么它是否能够治理国家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国家必定会贫穷,人口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君主无法处理政务,百姓无法从事生产,国家无法积累财富,百姓无法维持生计。弟弟无法得到兄长的帮助,会怨恨兄长;儿子无法得到父母的帮助,会怨恨父母;臣子无法得到君主的帮助,会怨恨君主。于是,那些僻淫邪行的人就会无衣无食,最终走上淫暴的道路,无法禁止。盗贼横行,治理者稀少,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治理国家,就像让人三次转身却希望他不背叛自己一样,根本不可能。

既然厚葬久丧无法治理国家,那么它是否能够阻止大国攻打小国呢?答案依然是否定的。三代圣王去世后,天下失去了道义,诸侯之间互相征伐。楚国、越国在南,齐国、晋国在北,这些国家都在训练军队,以攻伐兼并为主要政策。大国之所以不攻打小国,是因为小国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城郭坚固,上下团结。如果小国贫穷,城郭不修,上下不团结,大国就会攻打它。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国家必定会贫穷,人口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国家贫穷就无法积累财富,人口减少就无法修葺城郭和沟渠,刑政混乱就无法在战争中取胜,也无法稳固防守。这样的做法根本无法阻止大国攻打小国。

既然厚葬久丧无法阻止大国攻打小国,那么它是否能够祈求上帝鬼神的福佑呢?答案还是否定的。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国家必定会贫穷,人口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国家贫穷就无法准备洁净的祭品,人口减少就无法供奉上帝鬼神,刑政混乱就无法按时祭祀。如果国家禁止供奉上帝鬼神,上帝鬼神会说:“我有这样的国家和没有这样的国家,有什么区别呢?”上帝鬼神不仅不会赐福,反而会降下灾祸,抛弃这样的国家。

因此,古代的圣王制定了丧葬的法则:“棺木三寸厚,足以让尸体腐朽;衣物三件,足以遮盖尸体。埋葬时,下面不要触及泉水,上面不要散发臭气,坟墓的大小与耕地的面积相当即可。”死者埋葬后,生者不必长时间哭泣,而是应该尽快恢复生产,各尽所能,互相帮助。这就是圣王的法则。

如今那些主张厚葬久丧的人说:“厚葬久丧虽然不能带来富裕、增加人口、平定混乱,但这是圣王的道统。”墨子反驳道:“不对!古代的圣王尧、舜、禹去世时,他们的丧葬都非常简朴。尧去世时,葬在蛩山之阴,衣物三件,穀木棺材,用葛藤捆扎,埋葬后牛马可以践踏坟墓。舜去世时,葬在南己之市,衣物三件,穀木棺材,用葛藤捆扎,埋葬后市人可以践踏坟墓。禹去世时,葬在会稽之山,衣物三件,桐木棺材三寸厚,用葛藤捆扎,埋葬后土地平整,坟墓的大小与耕地的面积相当。这些圣王都是天子,富有天下,难道他们担心财用不足吗?他们之所以选择简朴的丧葬方式,是因为这是圣王的道统。”

如今王公大人的丧葬方式却与圣王截然不同。他们使用大棺、中棺,用皮革包裹,陪葬金玉珠宝、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舆马、女乐等物品,坟墓巨大如山陵。这样的做法不仅浪费了百姓的财物,还让百姓无法从事生产,毫无用处。

因此,墨子说:“我之前说过,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是否能够带来富裕、增加人口、平定混乱?如果能够,那么它就是仁义的,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我们应当提倡;如果不能,那么它就不是仁义的,也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我们应当反对。如果按照厚葬久丧的主张来治理国家,国家必定会贫穷,人口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无法阻止大国攻打小国,也无法祈求上帝鬼神的福佑。上考察尧、舜、禹、汤、文、武等圣王的道统,发现厚葬久丧是违背圣王之道的;下考察桀、纣、幽、厉等暴君的事迹,发现厚葬久丧与他们的行为相符。由此可见,厚葬久丧并不是圣王的道统。”

如今那些主张厚葬久丧的人说:“厚葬久丧既然不是圣王的道统,为什么中国的君子还要坚持这样做呢?”墨子回答说:“这是因为他们习惯了这种做法,并认为这是符合道义的。”例如,越国东边有一个叫輆沭的国家,他们的长子出生后会被吃掉,认为这样可以“宜弟”;他们的祖父去世后,会把祖母背出去扔掉,认为“鬼妻不可与居处”。楚国南边有一个叫炎人国的国家,他们的亲人去世后,会把肉腐烂后扔掉,然后埋葬骨头,认为这样才是孝子。秦国西边有一个叫仪渠的国家,他们的亲人去世后,会把尸体放在柴堆上焚烧,认为这样可以让死者“登遐”,成为孝子。这些国家都认为他们的做法是符合道义的,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仁义之道。中国的君子坚持厚葬久丧,也是因为他们习惯了这种做法,并认为这是符合道义的。

因此,墨子制定了丧葬的法则:“棺木三寸厚,足以让尸体腐朽;衣物三件,足以遮盖尸体。挖掘坟墓的深度,下面不要触及泉水,上面不要散发臭气,坟墓的大小与耕地的面积相当即可。生者不必长时间哭泣,而是应该尽快恢复生产,各尽所能,互相帮助,祭祀祖先,以表达孝心。”墨子的丧葬法则既符合生者的利益,也符合死者的利益。

因此,墨子说:“如今天下的士君子,如果想要践行仁义,追求成为上士,上要符合圣王的道统,下要符合国家百姓的利益,就必须认真考虑节丧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