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章 非命(中)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忘。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赏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
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阻。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傅流矣,今故先生对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规谏其君长,下有以教顺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长之赏,下得其百姓之誉。列士桀大夫,声闻不废,流传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见命焉。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缪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内沈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身在刑(人+谬的右半)之中,不肯曰我罢不肖,我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虽昔也三代之穷民,亦由此也,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必不能曰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穷。虽昔也三代之伪民,亦犹此也,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人。
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人+谬的右半)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于召公之《执令》于然:“且!政哉,无天命!维予二人,而无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解释

墨子说:凡是发表言论、进行文学创作,都必须先确立一个正确的标准和法则。如果言论没有标准,就像在圆盘上测量时间一样,即使有再巧妙的工匠,也无法得到准确的结果。然而,当今社会的真伪难以辨别,因此,言论必须遵循三个法则。这三个法则是什么呢?一是要考察天鬼的意志和圣王的事迹;二是要验证先王的典籍;三是要应用于刑罚。这就是言论的三个法则。

当今的士人和君子,有些人认为“命”是虚无的。我知道“命”是否存在,是根据众人的所见所闻来判断的。如果人们听说过、看到过,就说它存在;如果没有听说过、看到过,就说它不存在。那么,为什么不考察一下百姓的感受呢?从古至今,有谁见过“命”的具体形态,听过“命”的声音呢?显然是没有的。如果认为百姓愚昧无知,他们的所见所闻不足以作为依据,那么为什么不考察一下诸侯的传言呢?从古至今,有谁听说过“命”的声音,见过“命”的形体呢?显然也是没有的。

那么,为什么不考察一下圣王的事迹呢?古代的圣王,推举孝子以鼓励人们侍奉父母,尊崇贤良以鼓励人们行善,颁布法令以教导民众,明确赏罚以劝阻恶行。这样一来,混乱的国家可以得到治理,危难的局面可以得到安定。如果不相信这一点,可以看看历史:夏桀的混乱被商汤治理,商纣的混乱被周武王治理。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百姓,只要上层的政策改变,百姓就会随之改变。在商汤和周武王的时代,国家得到了治理;在夏桀和商纣的时代,国家陷入了混乱。国家的安危治乱,取决于上层的政策,怎么能说这是“命”呢?那些说“命”存在的人,显然是错误的。

现在那些相信“命”的人说:我们并不是现在才提出这种观点,而是从三代以来就有这种说法流传下来,现在先生为什么要反对呢?回答说:那些相信“命”的人,难道不知道三代时期的圣人和善人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三代时期的暴君和不肖之人吗?为什么这么说呢?当初的列士和桀大夫,他们言行谨慎,对上能够规劝君主,对下能够教导百姓。因此,他们得到了君主的赏赐和百姓的赞誉。列士和桀大夫的名声流传至今,天下人都说这是他们的功劳,没有人说这是“命”的作用。而三代时期的暴君,放纵自己的欲望,沉迷于酒色,不顾国家百姓的安危,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自己也受到了刑罚。他们不肯承认自己无能,反而说这是“命”的原因。即使是三代时期的穷苦百姓,也是如此,他们不能好好侍奉父母和君主,贪图享乐,懒惰不事生产,导致衣食不足,甚至挨饿受冻。他们不肯承认自己懒惰无能,反而说这是“命”的原因。即使是三代时期的伪善之人,也是如此,他们大肆宣扬“命”的存在,以此来欺骗愚昧的百姓。

圣王早就对这种现象感到忧虑,因此将这些记载在竹帛上,刻在金石上。在《仲虺之告》中写道:“我听说夏桀假借天命,向百姓发布命令,天帝因此厌恶他,导致他的军队覆灭。”这是说夏桀相信“命”,商汤和仲虺都反对他。在《太誓》中也写道:“商纣王居住在夷狄之地,不肯侍奉上帝,抛弃了他的祖先神灵,不肯祭祀,还说:‘我的百姓有命。’他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天帝也抛弃了他,不再保佑他。”这是说商纣王相信“命”,周武王在《太誓》中反对他。在《召公之执令》中也写道:“啊!政事啊,没有天命!只有我们两个人,不要制造谣言,不要自降天命。”在商、夏的《诗》、《书》中也写道:“‘命’是暴君编造出来的。”

当今的士人和君子,如果想要辨别是非、利害的原因,面对那些相信“命”的人,必须坚决反对。相信“命”是天下的大害,因此墨子坚决反对它。

解释:

这段文字是墨子对“命”这一概念的批判。墨子认为,“命”是虚无的,它只是暴君和懒惰之人用来推卸责任的借口。墨子通过考察历史、圣王的事迹以及先王的典籍,论证了国家的安危治乱取决于上层的政策,而不是所谓的“命”。他主张人们应该通过努力和正确的政策来改变命运,而不是听天由命。墨子反对“命”的存在,认为相信“命”是天下的大害,必须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