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章 大取
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以乐为爱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
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权,正也。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亲厚,厚;亲薄,薄。亲至,薄不至。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乃为禹之爱人也。厚禹之加于天下,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而恶盗不加于天下。爱人不外已,已在所爱之中。已在所爱,爱加于已。伦列之爱已,爱人也。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圣人不为其室臧之故,在于臧。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无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臧之爱已,非为爱已之人也。厚不外己,爱无厚薄。举己,非贤也。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天下之利驩。“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杀臧也。专杀盗,非杀盗也。凡学爱人。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也,非意人也。意获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已之利于亲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名实不必名。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诸以居运命者,苟人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智与意异。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次察山比因,至优指复;次察声端名因情复,匹夫辞恶者,人有以其情得焉。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圣人之附■也,仁而无利爱。利爱生于虑。昔者之虑也,非今日之虑也。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爱获之爱人也,生于虑获之利。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而爱臧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去其爱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啬,非今日之知啬也。贵为天子,其利人不厚于正夫。二子事亲,或遇孰,或遇凶,其亲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执无能厚吾利者。藉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养臧也万倍,吾爱臧也不加厚。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故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在于追迷。或寿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类在誉石。一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爱二世有厚薄,而爱二世相若,其类在蛇文。爱之相若,择而杀其一人,其类在坑下之鼠。小仁与大仁,行厚相若,其类在申。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苟。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

解释

这段文字主要探讨了“爱”与“利”的关系,以及在不同情境下如何权衡轻重、取舍利弊。以下是逐句翻译和解释:

  1. 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

    • 翻译:上天对人的爱,比圣人对人的爱要淡薄;但上天对人的利益,比圣人对人的利益要丰厚。
    • 解释:这里指出,天对人的爱可能不如圣人那样深厚,但天对人的利益却更为广泛和深远。强调“利”的重要性。
  2. 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

    • 翻译: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的爱,比地位低的人对地位高的人的爱要淡薄;但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的利益,比地位低的人对地位高的人的利益要丰厚。
    • 解释:说明在等级社会中,上层对下层的爱可能不如下层对上层的爱深厚,但上层对下层的利益却更为实际。
  3. 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

    • 翻译:因为臧(某人)是自己的亲人而爱他,并不是真正爱他的亲人;因为臧是自己的亲人而给他利益,并不是真正给他的亲人利益。
    • 解释:指出基于血缘或关系的爱与利,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爱与利,可能带有私心。
  4. 以乐为爱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

    • 翻译:因为快乐而爱自己的孩子,并为了孩子追求快乐,这是爱孩子;因为快乐而为了孩子追求利益,这并不是真正为了孩子的利益。
    • 解释:强调爱与利的区别,追求快乐是爱,而追求利益则未必是真正的利。
  5. 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权,正也。

    • 翻译:在具体情境中,权衡轻重的行为叫做“权”。权,不是为了肯定什么,也不是为了否定什么,权,是为了达到公正。
    • 解释:权是一种权衡和判断,目的是为了达到公正和合理。
  6. 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

    • 翻译:断掉手指以保全手腕,是在利益中取最大的,在危害中取最小的。在危害中取最小的,并不是选择危害,而是选择利益。
    • 解释:在面临两难选择时,选择较小的危害实际上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7. 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

    • 翻译:所选择的,是人们所坚持的。遇到盗贼时,断掉手指以保全性命,这是利益;但遇到盗贼本身,是危害。
    • 解释:在危险情况下,选择较小的损失来保全更大的利益。
  8. 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

    • 翻译:断掉手指与断掉手腕,对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无需选择。生死之间的利益,也无需选择。
    • 解释:在某些情况下,无论选择什么,结果对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因此无需纠结。
  9. 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

    • 翻译:杀一个人以保全天下,并不是为了利益天下而杀人;杀自己以保全天下,是为了利益天下而杀自己。
    • 解释:强调自我牺牲与牺牲他人的区别,自我牺牲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10. 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

    • 翻译:在具体事务中权衡轻重叫做“求”。追求某种行为,不一定是对的。在危害中取最小的,追求的是义,而不是为了义本身。
    • 解释:在具体情境中权衡轻重,追求的是合理和公正,而不是单纯的义。
  11. 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

    • 翻译:对暴虐的人说天是公正的,这是天性;对暴虐的人歌颂天的公正,这是不对的。
    • 解释:指出对暴虐的人谈论天的公正是不合适的,因为他们的行为与天的公正相悖。
  12. 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

    • 翻译:那些陈旧的执念已经有所作为,而我继续坚持这些执念;执念的行为,是因为我的行为。如果陈旧的执念没有作为,而我继续坚持这些执念,执念是因为我的行为。
    • 解释:强调执念与行为的关系,执念的形成与个人的行为密切相关。
  13. 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

    • 翻译:暴虐的人认为自己是天意的代表。以人的标准来评判是非,而天性无法被强行纠正。
    • 解释:指出暴虐的人往往以天意为借口,但人的标准无法改变天性。
  14.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 翻译:在利益中取最大的,不是不得已的;在危害中取最小的,是不得已的。在没有的情况下选择,是在利益中取最大的;在已有的情况下放弃,是在危害中取最小的。
    • 解释:强调在利益和危害中的选择,取大利益和弃小危害是合理的行为。
  15. 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亲厚,厚;亲薄,薄。亲至,薄不至。

    • 翻译:义可以厚待的,就厚待;义可以薄待的,就薄待。这叫做伦列。德行、君主、长者、亲戚,这些都是应该厚待的。对长者厚待,不对幼者薄待。对亲人厚待,对疏远的人薄待。对亲人厚待,对疏远的人不厚待。
    • 解释:说明在不同关系中,应根据义的原则来决定厚待或薄待。
  16. 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乃为禹之爱人也。厚禹之加于天下,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而恶盗不加于天下。

    • 翻译:义厚待亲人,不根据行为而是考虑行为。为天下厚待禹,是为了禹。为天下厚爱禹,是为了禹的爱人。厚待禹对天下有益,但厚待禹并不一定对天下有益。就像厌恶盗贼对天下有益,但厌恶盗贼并不一定对天下有益。
    • 解释:强调厚待某人或某物,应基于其对天下的利益,而不是单纯的行为。
  17. 爱人不外已,已在所爱之中。已在所爱,爱加于已。伦列之爱已,爱人也。

    • 翻译:爱别人不排除自己,自己也在所爱之中。自己在所爱之中,爱也加于自己。伦列中的爱自己,就是爱别人。
    • 解释:说明爱别人与爱自己是相辅相成的,爱自己也属于爱别人的范畴。
  18. 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

    • 翻译:圣人厌恶疾病,但不厌恶危难。保持身体不动,是为了人的利益,而不是厌恶人的危害。
    • 解释:圣人关心的是人的利益,而不是单纯的危害。
  19. 圣人不为其室臧之故,在于臧。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

    • 翻译:圣人不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而藏身,而是为了藏身。圣人不能为子女做事。圣人的法则是为了天下而牺牲亲人。
    • 解释:圣人的行为是为了天下,而不是为了个人或家庭。
  20. 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

    • 翻译:厚待亲人,是分内之事;以死亡为代价,是为了兴利。有厚薄之分,但没有伦列之兴利为己。
    • 解释:厚待亲人是应尽的义务,但牺牲自己是为了更大的利益。
  21. 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无大,非也。

    • 翻译:语经就是语经,不是白马。执驹说求之,舞说不对,渔大之无大,也不对。
    • 解释:强调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性,避免混淆概念。
  22. 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臧之爱已,非为爱已之人也。厚不外己,爱无厚薄。举己,非贤也。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

    • 翻译:三样东西必须具备,然后才能生存。臧爱自己,并不是为了爱自己。厚待不排除自己,爱没有厚薄之分。举荐自己,不是贤能。义,就是利;不义,就是害。志向和功绩是辩别的标准。
    • 解释:强调义与利的关系,义是利,不义是害,志向和功绩是判断标准。
  23. 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之世人也。

    • 翻译:有秦马,也有普通的马,知道来者的马。爱众多世代与爱少数世代相似。兼爱,有相似之处。爱前世与爱后世,就像爱今世的人一样。
    • 解释:强调兼爱的普遍性,无论世代多少,爱都是相似的。
  24. 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天下之利驩。“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

    • 翻译:鬼,不是人;兄长的鬼,是兄长。天下的利益是快乐的。“圣人有爱而无利,”这是伣日的话,是客人的话。天下没有人,子墨子的话依然存在。
    • 解释:指出鬼与人的区别,强调天下的利益是快乐的,圣人有爱而无利的观点是别人的看法。
  25.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杀臧也。专杀盗,非杀盗也。凡学爱人。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

    • 翻译:不得已而想要,并不是真的想要。并不是杀臧。专门杀盗贼,并不是杀盗贼。凡是学习爱人。小圆与大圆相同。方到尺不到,与不到钟到,没有区别。不到相同,是指远近。
    • 解释:强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并不是真正的意愿,学习爱人是最重要的。
  26.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也,非意人也。意获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 翻译:这是璜,也是玉。意楹,不是意木,而是意楹之木。意指之也,不是意人。意获,是意禽。志向和功绩,不能相从。
    • 解释:强调概念的区别,志向和功绩不能混为一谈。
  27. 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

    • 翻译:利益别人,是为了别人;富人,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富有。富人,治理人是为了鬼。为了赏誉而利益一个人,并不是为了赏誉而利益别人,也不至于不尊重人。
    • 解释:指出利益别人与富人的区别,富人往往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28. 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已之利于亲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

    • 翻译:知道亲人的一个利益,并不是孝,也不至于不知道为了亲人的利益。知道这个世上有盗贼,就爱这个世上所有的人。知道这个房间里有盗贼,并不是爱这个房间。知道其中一个人是盗贼,并不是爱这两个人。
    • 解释:强调爱与利益的关系,知道利益并不等于爱。
  29. 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名实不必名。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

    • 翻译:即使其中一个人是盗贼,如果不知道他在哪里,就完全厌恶,这是软弱。圣人所优先的,是为了人的名实。名实不一定有名。如果这块石头是白的,打碎这块石头,仍然与白色相同。这块石头只是大,与大同无关。
    • 解释:强调名实的关系,名实不一定有名,但本质不变。
  30. 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

    • 翻译:这是有便称焉。以形貌命名的,必须知道这是某物,才能知道某物。不能以形貌命名的,只是不知道这是某物,知道某物是可以的。
    • 解释:强调命名与认知的关系,命名必须基于对事物的认知。
  31. 诸以居运命者,苟人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

    • 翻译:那些以居住地命名的,如果人在其中,都是对的,离开就是错的。那些以居住地命名的,像乡里齐荆,都是对的。那些以形貌命名的,像山丘室庙,都是对的。
    • 解释:说明命名的方式,居住地和形貌都是命名的依据。
  32. 智与意异。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

    • 翻译:智慧与意志不同。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
    • 解释:强调智慧与意志的区别,以及各种“同”与“异”的关系。
  33. 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

    • 翻译:第一种是“是而然”,第二种是“是而不然”,第三种是“迁”,第四种是“强”。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
    • 解释:说明四种不同的逻辑关系,强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
  34. 次察山比因,至优指复;次察声端名因情复,匹夫辞恶者,人有以其情得焉。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

    • 翻译:其次考察山比因,至优指复;其次考察声端名因情复,匹夫辞恶者,人有以其情得焉。那些所遭遇的执念,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求得焉。
    • 解释:强调在具体情境中考察因果关系,人的情感和执念会影响判断。
  35. 圣人之附■也,仁而无利爱。利爱生于虑。昔者之虑也,非今日之虑也。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爱获之爱人也,生于虑获之利。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而爱臧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

    • 翻译:圣人的依附,是仁而无利爱。利爱生于虑。过去的虑,不是今天的虑。过去的爱人,不是今天的爱人。爱获之爱人,生于虑获之利。虑获之利,不是虑臧之利;而爱臧之爱人,是爱获之爱人。
    • 解释:说明仁与利爱的区别,利爱源于考虑,而爱人则基于对利的考虑。
  36. 去其爱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啬,非今日之知啬也。贵为天子,其利人不厚于正夫。二子事亲,或遇孰,或遇凶,其亲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

    • 翻译:去掉爱而天下利,是不能去掉的。过去的知啬,不是今天的知啬。贵为天子,其利人不比正夫更厚。两个儿子侍奉父母,或遇到丰收,或遇到灾荒,其父母的情况相似,并不是他们的行为增加了,也不是增加了。
    • 解释:强调爱与利益的关系,去掉爱并不能带来天下的利益,利益与行为无关。
  37. 外执无能厚吾利者。藉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养臧也万倍,吾爱臧也不加厚。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

    • 翻译:外部的执念不能增加我的利益。藉臧死了而天下受害,我持养臧万倍,我爱臧也不加厚。长人与短人的区别,其外貌相同,所以相同。指之人与首之人不同,人的身体不是单一外貌,所以不同。
    • 解释:说明外貌与本质的关系,外貌相同但本质可能不同。
  38. 将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

    • 翻译:将剑与挺剑不同。剑,是以形貌命名的,其形状不一,所以不同。杨木与桃木相同。那些不以数量命名的,败之尽是同,所以一个人指,不是一个人;是一个人的指,才是一个人。
    • 解释:强调命名与数量的关系,不以数量命名的,本质相同。
  39. 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

    • 翻译:方的一面,不是方,方木的一面,是方木。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是妄。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
    • 解释:强调逻辑与道理的关系,不明其理而妄言,必然陷入困境。
  40. 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故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在于追迷。或寿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类在誉石。

    • 翻译:辞以类行,立辞而不明其类,则必困。故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在于追迷。或寿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类在誉石。
    • 解释:强调言辞与类别的关系,不明其类则言辞无意义,圣人的行为是为了天下。
  41. 一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爱二世有厚薄,而爱二世相若,其类在蛇文。爱之相若,择而杀其一人,其类在坑下之鼠。

    • 翻译:一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爱二世有厚薄,而爱二世相若,其类在蛇文。爱之相若,择而杀其一人,其类在坑下之鼠。
    • 解释:说明爱与害的关系,爱不加厚则害增加,爱与害的平衡是重要的。
  42. 小仁与大仁,行厚相若,其类在申。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

    • 翻译:小仁与大仁,行厚相若,其类在申。凡兴利除害,其类在漏雍。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其类在猎走。
    • 解释:说明仁与行的关系,兴利除害是重要的,厚待亲人是应尽的义务。
  43. 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苟。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

    • 翻译:爱人不是为了名誉,其类在逆旅。爱别人的亲人,就像爱自己的亲人,其类在官苟。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
    • 解释:强调爱不是为了名誉,兼爱是普遍的爱,爱与死的关系是深远的。

总结:这段文字主要探讨了“爱”与“利”的关系,强调在不同情境下如何权衡轻重、取舍利弊。通过具体事例和逻辑分析,说明了爱与利的区别、权衡的重要性以及圣人行为的动机。最终,强调兼爱的普遍性和对天下的利益,指出爱与利的关系是复杂而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