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章句上·第三十一节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注释:白话文翻译:
公孙丑说:“伊尹说过:‘我不亲近不遵循正道的人。’于是他把太甲放逐到桐地,百姓非常高兴。太甲后来变得贤明,伊尹又把他接回来复位,百姓也非常高兴。贤人作为臣子,如果他的君主不贤明,就可以放逐他吗?”
孟子回答说:“如果有伊尹那样的志向,那么就可以;如果没有伊尹那样的志向,那就是篡位了。”
解释:
这段对话主要讨论了臣子是否可以在君主不贤明的情况下放逐君主的问题。公孙丑引用了伊尹放逐太甲的例子,说明伊尹的行为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并且太甲后来变得贤明,伊尹又将他复位,百姓同样感到高兴。公孙丑因此提出疑问:贤人作为臣子,是否可以在君主不贤明的情况下放逐君主?
孟子的回答则强调了动机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像伊尹那样具有高尚的志向和无私的动机,放逐君主才是正当的;如果没有伊尹那样的志向,那么这种行为就是篡位,是不正当的。孟子在这里强调了道德和动机在政治行为中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出于公心、为了国家和百姓的利益,才能采取这样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