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娄章句下·第二十四节
逄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

注释:### 白话文翻译

逄蒙向羿学习射箭,完全掌握了羿的技艺,他心想天下只有羿的箭术超过自己,于是杀死了羿。

孟子说:“这件事羿也有过错。公明仪曾说:‘看起来羿似乎没有过错。’但实际上,羿的过错是轻微的,怎么能说他没有过错呢?郑国派子濯孺子入侵卫国,卫国派庾公之斯去追击他。子濯孺子说:‘今天我的病发作了,无法拿弓,我死定了!’他问随从:‘追击我的是谁?’随从回答:‘是庾公之斯。’子濯孺子说:‘我有救了。’随从问:‘庾公之斯是卫国著名的射手,您却说‘我有救了’,这是什么意思?’子濯孺子说:‘庾公之斯向尹公之他学习射箭,尹公之他又向我学习射箭。尹公之他是个正直的人,他选择的朋友也必定是正直的。’庾公之斯追到后,问:‘您为什么不拿弓?’子濯孺子回答:‘今天我的病发作了,无法拿弓。’庾公之斯说:‘我向尹公之他学习射箭,尹公之他又向您学习射箭。我不忍心用您的技艺反过来伤害您。不过,今天的事情是国君的命令,我不敢违背。’于是他抽出箭,敲击车轮,去掉箭头,射出四箭后返回。”

解释

这段古文通过两个故事,探讨了师徒关系、道德责任以及个人行为对他人影响的问题。

  1. 逄蒙与羿的故事

    • 逄蒙向羿学习射箭,完全掌握了羿的技艺,但他因为嫉妒羿的箭术超过自己,最终杀死了羿。
    • 孟子认为羿也有过错,因为羿没有教导逄蒙正确的道德观念,导致逄蒙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2. 子濯孺子与庾公之斯的故事

    • 子濯孺子在病发时被庾公之斯追击,但他因为庾公之斯是尹公之他的学生,而尹公之他是个正直的人,所以相信庾公之斯不会伤害他。
    • 庾公之斯虽然奉命追击子濯孺子,但他因为尊重师徒关系和不忍心用学到的技艺伤害老师,最终选择不伤害子濯孺子。

通过这两个故事,孟子强调了师徒关系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个人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深远影响。他提醒人们,不仅要传授技艺,更要培养道德品质,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