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昭公六年
【经】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葬秦景公。
夏,季孙宿如晋。
葬杞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卫。
秋九月,大雩。
楚薳罢帅师伐吴。
冬,叔弓如楚。
齐侯伐北燕。
【传】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礼也。大夫如秦,葬景公,礼也。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韩宣子曰:“寡君以为驩也。”对曰:“寡君犹未敢,况下臣,君之隶也,敢闻加贶?”固请彻加而后卒事。晋人以为知礼,重其好货。
宋寺人柳有宠,大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于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征曰:“闻之久矣。”公使代之。见于左师,左师曰:“女夫也,必亡!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诗》曰:‘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女其畏哉!”
六月丙戌,郑灾。
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诸柤。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蓺,不抽屋,不强匄。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舍不为暴,主不慁宾。往来如是。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
韩宣子之適楚也,楚人弗逆。公子弃疾及晋竟,晋侯将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从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书》曰:‘圣作则。’无宁以善人为则,而则人之辟乎?匹夫为善,民犹则之,况国君乎?”晋侯说,乃逆之。
秋九月,大雩,旱也。
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薳洩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谿。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子荡归罪于薳洩而杀之。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
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士匄相士鞅,逆诸河,礼也。晋侯许之。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简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贰。吾君贿,左右谄谀,作大事不以信,未尝可也。”
注释
白话文翻译
昭公六年
经文
六年春,周历正月,杞国国君益姑去世。
安葬秦景公。
夏季,季孙宿前往晋国。
安葬杞文公。
宋国的华合比出奔到卫国。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祈雨仪式)。
楚国的薳罢率军攻打吴国。
冬季,叔弓前往楚国。
齐侯攻打北燕。
传文
六年春,周历正月,杞文公去世,鲁国派人吊唁,如同对待同盟国一样,这是合乎礼制的。鲁国大夫前往秦国,参加秦景公的葬礼,这也是合乎礼制的。
三月,郑国人铸造刑书(法律条文)。叔向派人送信给子产,信中说:“起初我对你抱有期望,现在则不然了。从前先王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政策,并不设立刑法,因为担心百姓会有争讼之心。即便如此,仍然无法完全禁止,所以用道义来约束他们,用政令来纠正他们,用礼仪来规范他们,用诚信来维护他们,用仁爱来对待他们,设立禄位来鼓励他们服从,用严厉的刑罚来威慑那些不法之徒。即便如此,仍然担心不够,所以用忠诚来教导他们,用行动来激励他们,用事务来教导他们,用和谐来引导他们,用恭敬来对待他们,用强力来管理他们,用刚毅来决断他们。即便如此,仍然寻求圣明的君主、明察的官员、忠信的长者、慈惠的老师,这样百姓才能被任用,而不会产生祸乱。百姓如果知道有法律,就不会敬畏上级,反而会产生争讼之心,依据法律条文来争辩,试图侥幸成功,这样就无法治理了。夏朝因为有乱政而制定了《禹刑》,商朝因为有乱政而制定了《汤刑》,周朝因为有乱政而制定了《九刑》,这三部刑法的兴起,都是在国家衰败的时期。如今你辅佐郑国,划分田界,设立谤政(允许百姓批评朝政),制定参辟(三种刑法),铸造刑书,想要以此来安定百姓,岂不是很难吗?《诗经》说:‘效法文王的德行,日日安定四方。’又说:‘效法文王,万邦信服。’像这样,何必需要刑法呢?百姓知道争讼的途径,就会抛弃礼仪而依据法律条文来争辩。即使是微小的利益,也会争得你死我活。狱讼案件会越来越多,贿赂也会盛行,等到你这一代结束,郑国恐怕就要衰败了吧!我听说,国家将要灭亡,必定会有许多法律,大概就是说的这种情况吧!”子产回信说:“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才能不足,无法顾及子孙后代,我只是为了挽救当前的世道。既然无法遵从你的建议,我怎敢忘记你的大恩呢?”
士文伯说:“火星出现,郑国恐怕要发生火灾了。火星还没有出现就铸造刑器,里面藏有争讼的法律条文。火星如果象征了这一点,不发生火灾又是什么呢?”
夏季,季孙宿前往晋国,是为了拜谢晋国归还莒国的土地。晋侯设宴招待他,增加了菜肴。季孙宿退席后,派使者告诉晋侯说:“小国侍奉大国,只要能免于被讨伐,就不敢奢求赏赐。即使得到赏赐,也不会超过三献(三次献礼)。如今菜肴增加,下臣无法承受,恐怕会招致罪过。”韩宣子说:“我们国君是为了表示高兴。”季孙宿回答说:“我们国君尚且不敢接受,何况下臣只是君主的奴仆,怎敢接受额外的赏赐?”坚持请求撤去增加的菜肴后才完成宴会。晋国人认为他懂得礼制,更加看重他的礼物。
宋国的寺人柳受到宠信,太子佐讨厌他。华合比说:“我来杀了他。”柳听说后,就挖了一个坑,用牲畜祭祀,埋下盟书,然后告诉宋公说:“合比将要接纳逃亡者的族人,已经在北郊盟誓了。”宋公派人去查看,果然如此,于是驱逐了华合比。合比逃奔到卫国。这时华亥想要取代右师的职位,就与寺人柳勾结,为他作证说:“我早就听说了。”宋公让华亥取代了右师的职位。左师见到华亥,说:“你这个人,必定会灭亡!你失去了自己的宗室,对别人还有什么用?别人对你又有什么用?《诗经》说:‘宗子是城墙,不要让城墙倒塌,不要独自害怕。’你就害怕吧!”
六月丙戌日,郑国发生火灾。
楚国的公子弃疾前往晋国,是为了回访韩宣子。经过郑国时,郑国的罕虎、公孙侨、游吉跟随郑伯在柤地慰劳他。弃疾推辞不敢见面。郑伯坚持请求见面,见面时,弃疾如同见到周王一样恭敬,用八匹马作为私人礼物。见到子皮时,如同见到上卿一样,用六匹马作为礼物。见到子产时,用四匹马作为礼物。见到子大叔时,用两匹马作为礼物。禁止放牧、砍柴,不进入田地,不砍伐树木,不采摘果实,不拆毁房屋,不强求索取。发誓说:“有违抗命令的,君子会被废黜,小人会被降级。”居住时不施暴,主人不打扰宾客。往来都是如此。郑国的三位卿士都知道他将来会成为楚王。
韩宣子前往楚国时,楚国人没有迎接他。公子弃疾到达晋国边境时,晋侯也打算不迎接他。叔向说:“楚国偏激,我们中正,为什么要效仿他们的偏激?《诗经》说:‘你的教导,百姓都会效仿。’我们只需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何必效仿别人的偏激?《尚书》说:‘圣人制定法则。’我们宁可效仿善人的法则,为什么要效仿别人的偏激呢?普通人行善,百姓尚且会效仿,何况是国君呢?”晋侯听了很高兴,于是迎接了公子弃疾。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是因为旱灾。
徐国的仪楚到楚国访问。楚子逮捕了他,他逃回了徐国。楚子担心他叛变,派薳洩攻打徐国。吴国人出兵救援。楚国的令尹子荡率军攻打吴国,驻扎在豫章,后来驻扎在乾谿。吴国人在房钟打败了楚军,俘虏了宫厩尹弃疾。子荡归罪于薳洩,杀了他。
冬季,叔弓前往楚国访问,并且吊唁楚国的战败。
十一月,齐侯前往晋国,请求攻打北燕。士匄辅佐士鞅,在黄河边迎接齐侯,这是合乎礼制的。晋侯同意了。十二月,齐侯于是攻打北燕,准备迎接简公回国。晏子说:“不会成功的。燕国已经有君主了,百姓不会背叛。我们君主贪图财物,左右的人阿谀奉承,做大事不讲诚信,从来没有成功过。”
解释
这段古文主要记载了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发生的几件大事,包括诸侯国的丧葬、外交活动、战争、法律制度的变革等。通过这些事件,反映了当时各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以及社会制度的变迁。
杞文公去世:杞国是周朝的诸侯国之一,杞文公去世后,鲁国按照礼制派人吊唁,体现了当时的礼制规范。
郑国铸刑书:郑国子产铸造刑书,标志着郑国开始实行成文法。叔向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这会引发百姓的争讼,导致社会动荡。子产则认为这是为了挽救当前的世道。这一事件反映了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以及不同政治人物对法律作用的不同看法。
季孙宿如晋:鲁国的季孙宿前往晋国,拜谢晋国归还莒国的土地。这一事件反映了鲁国与晋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以及小国在大国之间的生存策略。
宋国内乱:宋国的华合比因寺人柳的陷害而被驱逐,华亥取代了他的职位。这一事件反映了宋国内部的权力斗争,以及宦官在政治中的影响。
郑国火灾:郑国发生火灾,士文伯认为这与郑国铸造刑书有关,暗示了社会动荡的预兆。
楚国与晋国的外交:楚国的公子弃疾前往晋国,经过郑国时受到郑国的隆重接待。这一事件反映了楚国与晋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以及郑国在两国之间的周旋。
楚吴战争:楚国攻打吴国,吴国打败了楚军,俘虏了楚国的将领。这一事件反映了楚国与吴国之间的军事冲突,以及吴国的军事实力。
齐国攻打北燕:齐国请求晋国支持攻打北燕,晏子认为不会成功,因为燕国已经有君主,百姓不会背叛。这一事件反映了齐国与燕国之间的军事关系,以及晏子的政治智慧。
通过这些事件,可以看出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社会制度的变迁。同时,这些事件也反映了当时政治人物的不同观点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