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桓公十三年
【经】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三月,葬卫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传】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鬥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穀,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注释

白话文翻译

经:
十三年春天二月,桓公与纪侯、郑伯会面。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战败。
三月,安葬卫宣公。
夏天,发生大洪水。
秋天七月。
冬天十月。

传:
十三年春天,楚国的屈瑕攻打罗国,鬥伯比去送行。回来后,鬥伯比对他的车夫说:“莫敖(屈瑕)一定会失败,因为他走路时趾高气扬,心思不坚定。”于是鬥伯比去见楚王,说:“一定要增派军队。”楚王拒绝了。鬥伯比进宫告诉夫人邓曼。邓曼说:“大夫的意思并不是说军队不够,而是说君主应该以诚信安抚百姓,以德行教导官员,以刑罚威慑莫敖。莫敖因为蒲骚之役的胜利而骄傲自满,将会独断专行,必定轻视罗国。君主如果不加以安抚,他们就不会设防。大夫的意思是君主应该教导民众并好好安抚他们,召集官员并劝诫他们以美德,召见莫敖并告诉他上天不会轻易宽恕。不然的话,大夫难道不知道楚军已经全部出动了吗?”楚王派赖人去追赶莫敖,但没有追上。
莫敖在军中宣布:“敢进谏的人将受刑罚。”到了鄢地,军队混乱无序地渡河。于是没有秩序,而且没有设防。到了罗国,罗国和卢戎的军队两面夹击。楚军大败。莫敖在荒穀上吊自杀,其他将领被囚禁在冶父等待刑罚。楚王说:“这是我的过错。”于是赦免了他们。
宋国多次向郑国索要财物,郑国不堪忍受,所以联合纪国、鲁国与齐国、宋国、卫国、燕国交战。史书没有记载交战的地点,是因为记录晚了。
郑国人来请求重修友好关系。

解释

这段古文主要讲述了《左传》中桓公十三年的历史事件,分为“经”和“传”两部分。

经:
“经”部分是对这一年主要事件的简要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 桓公与纪侯、郑伯会面,并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结果齐、宋、卫、燕的军队战败。
2. 卫宣公的葬礼。
3. 夏天发生大洪水。
4. 秋天和冬天没有特别事件记录。

传:
“传”部分是对“经”中事件的详细解释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
1. 楚国莫敖屈瑕攻打罗国,鬥伯比认为屈瑕会因骄傲而失败,建议楚王增派军队,但楚王拒绝。邓曼夫人认为鬥伯比的意思是楚王应以诚信安抚百姓,以德行教导官员,以刑罚威慑莫敖。楚王派人追赶莫敖未果,结果楚军因莫敖的骄傲和轻敌而大败,莫敖自杀,其他将领被赦免。
2. 宋国多次向郑国索要财物,郑国不堪忍受,联合纪国、鲁国与齐国、宋国、卫国、燕国交战。史书没有记载交战地点,是因为记录晚了。
3. 郑国人来请求重修友好关系。

这段古文通过详细叙述,揭示了战争中将领的骄傲和轻敌可能导致失败,以及国家间因索要财物而引发的冲突。同时,也反映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的复杂关系和政治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