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
人主之过,在己任臣矣,又必反与其所不任者备之,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仇,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今所与备人者,且曩之所备也.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愍主坏法之资也。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
人主有诱于事者,有壅于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资,以事诬主。主诱而不察,因而多之,则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谓之诱,诱于事者困于患。共进言少,其退费多,虽有功,其进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愍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后,复言不复于前,事虽有功,必伏其罪,谓之任下。
人臣为主设事而恐其非也,则先出说设言曰:”议是事者,妒事者也。”人主藏是言,不更听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议事。二势者用,则忠臣不听而誉臣独任。如是者谓之壅于言,壅于言者制于臣矣。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有责也。
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末,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惑主不然,计其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今大费无罪而少得为功,则人臣出大费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晋,则桓、文不霸矣。凡人难变古者,惮易民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乱,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必立其治。说在商君之内外而铁殳,重盾而豫戒也。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是以愚戆窳堕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故夤虎受阿谤而振小变而失长便,故邹贾非载旅。狎习于乱而容于治,故郑人不能归。

解释

白话文翻译:

君主常犯的错误在于,自己已经任命了大臣,却又反过来依赖那些未被任命的人来防备这些大臣。这种做法必然导致那些未被任命的人与已被任命的人形成对立,最终君主反而被那些未被任命的人所控制。如今,君主用来防备大臣的人,正是过去他用来防备其他人的人。君主如果不能明确法律来制约大臣的威势,就无法得到小人的信任。君主如果放弃法律,转而用大臣来防备大臣,那么那些关系好的大臣就会结党营私、互相吹捧,而关系不好的大臣则会结成朋党、互相攻击。这种互相攻击和吹捧的局面,会让君主感到困惑和混乱。

作为臣子,如果不通过名声、请托等手段,就无法获得晋升;如果不违背法律、独断专行,就无法树立权威;如果不假借忠信之名,就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三种手段,正是臣子迷惑君主、破坏法律的工具。君主应当确保臣子即使有才智,也不能违背法律、独断专行;即使有贤德,也不能超越功劳、提前获得奖赏;即使有忠信,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所谓的“明法”。

君主有时会被事情所迷惑,有时会被言论所蒙蔽,这两种情况都必须仔细考察。臣子如果轻易谈论事情,往往会少提要求,用事情来欺骗君主。君主如果被迷惑而不加考察,反而会因此多给臣子好处,这样臣子反而会用事情来控制君主。这种情况叫做“诱”,君主被事情所迷惑,最终会陷入困境。臣子进言时说得少,但退下后花费多,即使有功劳,进言的内容也不可信。如果不可信的进言者有罪,而有功劳的人必须得到奖赏,那么群臣就不敢用虚假的言辞来迷惑君主。君主的治国之道,应当让臣子不能前言不搭后语,也不能后言不搭前言,即使事情有功劳,也必须追究其罪责,这就是所谓的“任下”。

臣子为君主谋划事情时,担心事情被否定,往往会先放出话来:“议论这件事的人,都是嫉妒这件事的人。”君主如果相信了这种话,就不再听取其他大臣的意见;其他大臣因为害怕这种话,也不敢再议论这件事。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生,忠臣的意见就不会被采纳,而那些善于吹捧的臣子就会独揽大权。这种情况叫做“壅于言”,君主被言论所蒙蔽,最终会被臣子所控制。君主的治国之道,应当让臣子既有进言的责任,也有不言之责。如果臣子的进言没有根据、无法验证,这就是进言的责任;如果臣子通过沉默来逃避责任、保住高位,这就是不言之责。君主应当让进言的臣子必须明确其言论的依据,并追究其真实性;对于不发言的臣子,君主也必须询问其取舍,并追究其责任。这样,臣子就不敢随意进言,也不敢保持沉默,无论进言还是沉默,都要承担责任。

君主想要做某件事,如果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却公开表明自己的意图,那么那些想要为君主做事的人,就不会得到好处,反而会带来害处。明白这一点的人,就会顺应事理,克制欲望。做事要有道,计算投入多而产出少的,才值得去做。糊涂的君主则不然,他们只计算投入,不计算产出,即使产出是投入的几倍,也不知道其中的害处,这样表面上看似有收获,实际上却是损失。这种情况就是功小而害大。凡是真正的功绩,都是投入少而产出多,这才叫功绩。如果花费巨大却无罪,而收获少却算作功绩,那么臣子就会花费巨大而成就小功,小功虽然成就了,但君主却因此受损。

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往往会说:“不要改变古法,不要改变常规。”变与不变,圣人并不在意,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正治。古法是否应该改变,常规是否应该调整,取决于这些古法和常规是否适合当前的情况。如果伊尹不改变商朝的制度,太公不改变周朝的制度,那么商汤和周武王就无法称王。如果管仲不改变齐国的制度,郭偃不改变晋国的制度,那么齐桓公和晋文公就无法称霸。那些难以改变古法的人,往往是害怕改变民众的安定生活。然而,不改变古法,实际上是沿袭混乱的旧迹;迎合民心,实际上是放纵奸邪的行为。民众愚昧而不知混乱,君主懦弱而不敢变革,这是治国的失败。作为君主,应当明智地了解治国之道,并严格地执行,即使违背了民众的意愿,也必须坚持自己的治国理念。商君在内外都配备了铁殳和重盾,做好了防备;郭偃开始治国时,晋文公有了官卒;管仲开始治国时,齐桓公有了武车:这些都是防备民众的措施。因此,那些愚昧、懒惰的民众,往往因为害怕小的花费而忘记了大利益,所以夤虎因为受到诽谤而失去了长远的利益,邹贾因为非议而失去了载旅。习惯于混乱而无法适应治理,所以郑人无法回归正道。

解释:

这段文字出自《韩非子》的《南面》篇,主要讨论了君主在治国过程中可能犯的错误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错误。韩非子强调君主必须明确法律,制约大臣的权力,防止大臣结党营私、互相攻击。君主不能轻易被臣子的言辞所迷惑,必须仔细考察臣子的言行,确保他们不会通过虚假的言辞或沉默来逃避责任。

韩非子还指出,君主在决策时必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能只看到表面上的利益,而忽视了潜在的害处。治国之道在于顺应事理,克制欲望,确保投入少而产出多。此外,韩非子还强调,治国不能一味地沿袭古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革,否则就会沿袭混乱的旧迹,放纵奸邪的行为。

总的来说,韩非子在这段文字中提出了君主治国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明确法律、制约大臣、谨慎决策、顺应事理、适时变革等。这些原则体现了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治国思想,强调君主必须通过法律和权术来控制臣子,确保国家的稳定和治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