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辩
或问曰:“辩安生乎?”
对曰:“生于上之不明也。”
问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
对曰:“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乱世则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矫之。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谓善射者,无常仪的也。设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仪的也。故有常,则羿、逢蒙以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是以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为辩;其观行也,以离群为贤,以犯上为抗。人主者说辩察之言,尊贤抗之行,故夫作法术之人,立取舍之行,别辞争之论,而莫为之正。是以儒服、带剑者众,而耕战之士寡;坚白、无厚之词章,而宪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则辩生焉。
解释
白话文翻译:
有人问:“辩论是如何产生的?”
回答说:“辩论产生于君主的不明智。”
问者又问:“君主的不明智为何会导致辩论的产生呢?”
回答说:“在明智的君主统治下,法令是最为重要的;法律是最为合适的。言论没有第二种重要性,法律也没有第二种适用性,因此言行如果不遵循法令,必然会被禁止。如果某些言行虽然没有法令依据,但可以用来应对欺诈、应变、谋利、推测事务,君主必然会采纳这些言论,并要求其实践。如果言论得当,就会带来巨大的利益;如果言论不当,就会招致严重的惩罚。因此,愚笨的人因为害怕惩罚而不敢乱说,聪明的人也不会去争辩。这就是为什么在明智的君主统治下没有辩论的原因。然而,在乱世中,君主有法令,但民众却用文学来非议;官府有法律,但民众却用私行来篡改。君主逐渐忽视法令,反而尊崇学者的智慧和行为,这就是为什么乱世中文学盛行的原因。言行应当以实际功用为目标。就像磨砺箭矢却胡乱发射,虽然箭矢可能会射中细小的目标,但这并不能称之为善射,因为没有固定的目标。如果设立一个五寸大小的目标,站在十步之外,除非是像羿、逢蒙这样的神射手,否则很难保证一定能射中,因为有了固定的目标。因此,有了固定的目标,羿、逢蒙射中五寸的目标才算巧妙;没有固定的目标,胡乱发射射中细小的目标反而是拙劣的。如今,听取言论、观察行为,如果不以实际功用为目标,即使言论再精妙,行为再坚定,也不过是胡乱发射的言论。因此,在乱世中,听取言论以难以理解的东西为高明,以博学多闻为雄辩;观察行为以离群索居为贤能,以违抗上级为刚直。君主喜欢雄辩精妙的言论,尊崇贤能刚直的行为,因此那些制定法令的人,确立取舍的标准,区分争辩的言论,却没有人去纠正。因此,穿着儒服、佩带宝剑的人众多,而从事农耕和战斗的人稀少;坚白、无厚之类的辩词盛行,而法令却逐渐消亡。所以说:君主不明智,辩论就产生了。”
内容解释:
这段文字出自《韩非子·问辩》,主要探讨了辩论产生的根源以及辩论与君主明智与否的关系。韩非子认为,辩论的产生是由于君主的不明智,导致法令不被严格执行,民众可以随意非议和篡改法令。在明智的君主统治下,法令是最为重要的,言行必须遵循法令,因此没有辩论的空间。而在乱世中,君主忽视法令,尊崇学者的智慧和行为,导致辩论盛行,法令逐渐消亡。
韩非子强调,言行应当以实际功用为目标,就像射箭需要有固定的目标一样。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即使言论再精妙,行为再坚定,也不过是胡乱发射的言论。因此,君主在听取言论和观察行为时,应当以实际功用为标准,而不是以难以理解的东西或博学多闻为高明。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辩论的产生,确保法令的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这段文字反映了韩非子“法治”思想的核心,即强调法令的权威性和实际功用,反对无谓的辩论和空洞的文学,主张通过严格的法令来治理国家,确保社会的安定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