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注释:《道德经》第七十二章的原文如下: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这段古文的白话文翻译及解释如下:
翻译:
当人民不再畏惧权威时,更大的威胁就会到来。不要轻视他们的生活处境,也不要压迫他们的生存方式。只有不压迫他们,他们才不会对生活感到厌倦。因此,圣人懂得自我认知而不自我炫耀,懂得自我珍爱而不自视高贵。所以,舍弃那些不必要的威压与傲慢,选择这种平和的处世之道。
解释: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如果人民不再畏惧统治者的权威,那么更大的威胁或动乱就可能随之而来。这句话提醒统治者,过度的威压会导致反抗。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不要轻视人民的生活环境,也不要压迫他们的生存方式。狎,意为轻视;厌,意为压迫。统治者应当尊重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只有不压迫人民,他们才不会对生活感到厌倦。这句话强调,统治者的仁慈和宽容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圣人懂得自我认知而不自我炫耀,懂得自我珍爱而不自视高贵。这体现了圣人谦逊、内敛的品质。
故去彼取此: 因此,舍弃那些不必要的威压与傲慢,选择这种平和的处世之道。这是对统治者的建议,提倡以柔克刚,以德服人。
总的来说,这一章强调了统治者应当以仁慈和宽容对待人民,避免过度威压,保持谦逊和内敛,从而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