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这段古文出自《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是老子对统治者如何治理国家的深刻见解。下面我将这段古文翻译为白话文,并解释其含义。
白话文翻译:
如果百姓不畏惧死亡,又怎么能用死亡来威胁他们呢?如果能让百姓常常畏惧死亡,对于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我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杀掉,这样谁还敢胡作非为呢?通常有专门负责执行死刑的机构来执行死刑。如果代替这些机构去执行死刑,就像是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解释: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百姓连死亡都不畏惧,那么用死亡来威胁他们就没有任何效果。老子在这里指出,单纯依靠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是不可取的,因为当百姓对死亡失去畏惧时,法律就失去了威慑力。
-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百姓连死亡都不畏惧,那么用死亡来威胁他们就没有任何效果。老子在这里指出,单纯依靠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是不可取的,因为当百姓对死亡失去畏惧时,法律就失去了威慑力。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 老子认为,如果能让百姓对死亡保持敬畏,那么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人,统治者就可以依法处置,这样就没有人敢轻易违法。这里强调的是法律的威慑作用,但前提是百姓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 老子认为,如果能让百姓对死亡保持敬畏,那么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人,统治者就可以依法处置,这样就没有人敢轻易违法。这里强调的是法律的威慑作用,但前提是百姓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 老子指出,执行死刑是专门机构的职责,不应该由其他人代替。如果统治者越俎代庖,亲自执行死刑,就像是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这样做往往会适得其反,甚至伤害到自己。
- 老子指出,执行死刑是专门机构的职责,不应该由其他人代替。如果统治者越俎代庖,亲自执行死刑,就像是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这样做往往会适得其反,甚至伤害到自己。
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 这句话进一步强调了代替专门机构执行死刑的危险性。老子用“代大匠斲”比喻统治者越权行事,指出这样做往往会带来不良后果,甚至伤害到自己。
- 这句话进一步强调了代替专门机构执行死刑的危险性。老子用“代大匠斲”比喻统治者越权行事,指出这样做往往会带来不良后果,甚至伤害到自己。
总结:
老子在这一章中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但同时指出,法律的执行应该由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统治者不应该越权行事。单纯依靠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是不可取的,只有当百姓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时,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统治者应该尊重法律,依法治国,而不是随意越权,否则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